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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業經環境部於114年1月2日以環部空字第1131085504號公告修正,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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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