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4/14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為因應傳統宗教祭祀活動所產生的空氣污染問題,金門縣政府公告「金門縣114年度寺廟設置空氣污染減量措施及附屬設備補助計畫」,補助轄內合法登記寺廟購置環保金爐、污染防制設施及相關設備,期望透過實質支持,協助改善在地空氣品質,守護縣民健康。相關申請表件與詳細說明,可洽金門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詢。
本縣環保局指出,金門地區向來宗教信仰盛行,民間於重要節慶常有大量焚燒紙錢及燃放鞭炮的習俗,易導致短時間內空氣品質惡化。為減少宗教活動所造成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縣府特訂定公告該補助計畫,補助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請有意申請之寺廟備齊文件後郵寄或親送至金門縣政府(以郵戳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請款期限則至114年12月15日止,並須於年內完成驗收並檢具憑證辦理核銷。
環保局表示,凡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立案之本縣寺廟,皆可申請以下補助項目:
新設環保金爐:補助45%購置費用,上限新臺幣25萬元。新設金爐污染防制設備:補助45%購置費用,上限新臺幣25萬元。增設附屬設備:針對已申請設置金爐或污染防制設備者,補助45%,上限新臺幣15萬元。修護現有設備:針對自然損耗或意外事故所致之設備故障,補助45%,上限新臺幣5萬元。環保禮炮機:補助45%購置費用,上限新臺幣2萬元,每寺每年限申請一次。縣府將依據設施設備之實際效益進行審查,視情形核予補助。
各補助項目申請所需文件略有差異,包括申請書、污染改善計畫書、登記證明影本等,部分項目另需提供會議紀錄、同意書、土地使用證明及相關檢驗或保險證明等資料,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
補助款項申請時須檢附完工驗收證明、經費明細、發票正本等資料。環保金爐及污染防制設備需提供一年以上保固及近三年內合格之排放檢測報告,排放數據須符合法規標準。申請環保禮炮機補助者,核定後將於一個月內由縣府派員現地查核。如經審查發現設備未依期完工、申請資料不實或補助使用不當,將撤銷補助資格並追繳款項,情節嚴重者將依法究責。另設備完成後三年內不得擅自拆除或遷移,違者亦將依規處理。
縣府期望藉由該補助計畫,鼓勵各寺廟推動環保行動,減少焚香燒紙對環境的衝擊,與縣民一同守護金門清新空氣,營造永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