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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使用循環電子產品 審查符合者將享優惠費率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發布日期:2023/05/09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為鼓勵電子產品繳費責任業者朝物料循環再利用方向設計,環保署自112年7月1日起針對電子電器類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電冰箱、電風扇,及資訊物品類可攜式電腦、主機、顯示器、印表機、鍵盤等物品,優先於產品中添加25%以上塑膠再生料,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徵收費率將給予85折的優惠。
本縣環保局指出,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於95年11月3日訂定,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111年8月24日。本次環保署因應淨零轉型「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先期規畫以塑膠循環為目標,於電子產品中添加25%以上塑膠再生料之業者,享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之綠色費率,促使業者製造或輸入相關物料循環的電子產品,落實資源循環與二次料經濟效益,並將於推行2年後視推動狀況,再提出後續階段鼓勵措施;另既有已實施之環保標章產品則持續享有徵收費率95折的優惠。
環保局表示,依據環保署的說明,責任業者於112年7月1日起製造、輸入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相關責任物,符合前開資格者,得依本次調整後的綠色費率,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若有相關申報及繳費的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相關費率調整內容,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之公告及會議\最新公告網頁(網址:https://doc.epa.gov.tw/IFDEWebBBS_EPA/ExternalBBS.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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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