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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部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 歡迎報名參與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環境部舉辦「113年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活動」以表揚企業於空品不良季節執行污染減量應變措施,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避免或舒緩空氣品質趨於惡化之情形。同時,也表揚空氣污染防制優良工地,激勵營建工程廠商間之良性競爭,並作為其他營建工地之學習標竿,提升營建工程之空氣污染防制成效,鼓勵其他企業以獲獎者為楷模,成為進步共好的動力,共同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本縣環保局歡迎本縣企業及優良工地報名參加。
環保局指出,本項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活動的參選資格,其中,「空品不良季節空污應變組」為:(一)於我國境內設立經政府登記立案,且營運中之公民營事業單位。(二)於111年度及112年度秋冬空品不良季節111.10.1至112.3.31、112.10.1至113.3.31),配合執行降載減排、提升空污防制設施效率或加強執行相關應變措施等,提出具體成效說明資料之企業。
「環保優良工地管理組」為:(一)以營建工程為參選主體並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者。(二)公共工程類及非公共工程類組:1、公共工程類: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之工程。2、非公共工程類:非屬上述公共工程類以外之工程。(三)營建工程工期1年以上,且自報名截止日起至竣工日仍有6個月以上者。
報名方式乃由各地方政府推薦轄區內符合資格之公民營事業報名參選,填具「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推薦參選報名表」,檢附參選單位之書面資料及電子檔,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函送環境部。
至於報名期程:113年4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前。第一階段資格檢核及書面評比(初評):113年5月30日。發布進入複評名單:113年6月5日。第二階段「簡報/現場評比(複評)」:113年6月5日至113年8月31日。頒獎表揚日期:113年12月擇定日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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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