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若違反水銀體溫計販賣之規定,會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如果販賣業未依規定批發、零售或贈送水銀體溫計,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 點閱次數: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