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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購市售包裝飲用水?

市售包裝飲用水分別由環保單位、衛生單位及經濟部就各主管事項管理,以確保品質,例如所取用水源之水質管理,依「飲用水管理條例」之規定,由環保單位負責;其容器、包裝與製造過程之衛生、標示、廣告及水質查驗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由衛生單位負責;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及食品製造優良工廠規範(FGMP)由經濟部負責,但仍有可能因放置過期、運送貯存過程不慎導致包裝破裂等,使水質受到污染。因此,消費者在選購時仍應慎選產品,以確保飲用安全。
權責單位:環境保護局
科 別:水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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