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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12年度寺廟設置空氣污染減量措施及附屬設備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為止,並於112年12月15日前須完成結案請款。旨揭計畫所稱環保金爐含附屬污染防制設施,皆應檢附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所出具之排放管道檢測報告,且須符合本計畫所訂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補助項目如下: (一)新設環保金爐及金爐污染防制設備:對象須為核準登記立案之寺廟,補助金額為總購置費用45%,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5萬元為限。 (二)增設金爐附屬設備:補助金額為總購置費用45%,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整為限。 (三)修護環保金爐及金爐污染防制設備:補助金額為總修護保養費用45%,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5萬元整為限。 (四)環保禮炮機補助:補助金額為設備總採購費用45%,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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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