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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於115年8月17日公告廢止「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因應海洋污染防治法相關子法已相繼完成訂定、修正並發布施行,過渡期間之暫行規範與銜接需求已不復存在,爰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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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