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高雄市環境教育審議會」第八屆委員,敬請貴機關踴躍推薦具有環境教育相關學術專長或實務經驗之機關代表人選。
說明: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審議、協調及諮詢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
(二)審議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年度執行成果報告。
(三)其他審議事項。
三、敬請貴機關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或實務經驗之機關代表。
四、推薦具體資格如下:
(一)曾任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體環境教育推廣實務工作,且表現優異。
(二)曾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或教師,且環境教育表現優異。
(三)長期擔任環境教育志工有卓越事蹟。
五、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及發表意見,本屆委員聘任將納入青年代表(18歲~40歲)參與環境教育事務,請貴機關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機關代表。
六、為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貴機關所推薦之代表人選,可評估以女性青年代表為先。
七、檢附「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各乙份供參。
八、請於115年3月13日前檢附委員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倘有著作可影印著作封面。)各1份函送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至紉公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