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25日以環署化字第10880007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 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