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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15年度補助遊客租賃電動機車暨綠生活消費獎勵實施要點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一、補助項目:補助遊客租賃電動機車、綠生活消費獎勵。

二、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赴本縣旅遊者。但不包括電動機車租賃業者所屬員工或於本縣就業、就學者或戶籍地為本縣之居民。

四、補助額度:

1. 租賃補助:每輛每日補助新臺幣100元,每位遊客每月申領補助額度以5輛次或5日為限。。

2. 淨零綠生活消費獎勵:每輛每日提供一張綠生活消費券,每劵獎勵新臺幣100元,每位遊客每月申領獎勵額度以5輛次或5日為限;每券另獎勵租賃業者50元,以鼓勵協助推廣綠色旅遊。

五、補助方式:遊客於租賃電動機車後持由租賃業者提供之消費證明券至本縣環保標章旅宿、環保餐廳、綠食飯桌或綠色商店消費及用印,於還車時依用印後之消費證明券數量由租賃業者提供租賃電動機車補助與綠生活消費獎勵金額(詳細流程如附件一),其後租賃業者向環保局請領補助款。

六、預算額度:新臺幣80萬元整,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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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