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改善本縣空氣品質,本縣環保局擬修正「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含所屬停車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本次修正重點為調整並擴大管制對象,將原本僅管制一至三期柴油大客車,調整為管制一至五期柴油大客車,除此之外,新增管制一至五期柴油大貨車,以及出廠滿五年的燃油機車。
環保局表示,環保公園空氣品質維護區是在111年7月11日公告劃設,原管制對象為限制一至三期柴油大客車進入該區域,而近二年經過來不斷的稽查及勸導,以及本縣觀光處大力推動老舊遊覽車汰舊換新的補助政策,目前地區幾無一至三期柴油大客車,而為了持續發揮該空維區的效益,同時維護鄉親的健康,因此作出了調整及擴大管制對象的方向,希望透過加強管制力道,減少地區的烏賊車數量。
有關空維區的劃設,環保局表示主要是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的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進行劃設並對進入該區域的移動污染源採取管制措施。截至目前為止,全國共計有69處空氣品質維護區,而本縣也已經設有2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分別位在尚義環保公園、中山紀念林,前者管制對象為一至三期柴油大客車;後者管制對象除了一至三期柴油車外,另增加出廠滿5年的燃油機車。
本次修正尚義環保公園空維區管制措施的主要目的,還是希望藉此能提醒柴油大客貨車主動進行車輛調修保養,以及機車定期辦理排煙檢測,共同提升地區的空氣品質。
修正草案的相關內容刊登於本府公告欄及本縣環保局網站、公告欄,預告期間至113年12月19日,在預告期間內,本局將另擇日邀請利害關係人辦理說明以廣徵各界意見。而在預告期間內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也可以在預告期間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本案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82-336823#203;傳真:082-33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