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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公告「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錄1、第6條附錄2、附錄3、第10條附錄4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3月13日以環署空字1080016589號令修正發布,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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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