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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相關收費標準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2020/10/15 記者:莊煥寧/綜合報導

   

    環保署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以符合實務運作,有關本次發布修正相關資料詳細內容,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本縣環保局指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於91年11月27日訂定發布,嗣於95年8月17日修正發布,鑒於物價指數、資料審查程序及所需人力、設備等成本逐年增加,並為因應106年11月16日訂定發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新增展延等審查程序規定,爰修正本標準,以符合實務運作。
  依據環保署的說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現行收費為檢具及變更兩種收費基準,本標準修正後,新增展延之收費基準,並新增電子送件收費基準,以現行收費基準計算。基於實務管理,調整有害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考量指定公告事業具有全自動沖洗設備之相片沖洗業、乾洗衣業、長期照護(顧)、養護機構或護理之家者,其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數少,爰調整為單一收費數額。
  有關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新增電子送件收費基準,以現行收費基準計算之。另考量指定公告事業屬具有全自動沖洗設備之相片沖洗業、乾洗衣業、長期照護(顧)、養護機構或護理之家者,其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數少,爰將現行依產出種類數多寡區分收費數額規定,修正為不區分產出種類數之單一收費數額規定。(修正條文第二條至第四條)。
  二、為配合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清理計畫書)效期及展延,新增辦理清理計畫書展延之審查費收費基準。(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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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