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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棄置廢棄物 將加重罰鍰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發布日期:2021/04/07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環保署為提升環境正義、杜絕違規業者僥倖,俾使罰責相符,修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本準則此次修正重點,考量上市(櫃)事業往往因其營業規模產生數量較大之事業廢棄物,應負起對環境保護更高的相應責任,爰增列受處罰者屬上市(櫃)事業,得納入罰鍰額度計算之審酌因素,例如:得加重10倍至20倍。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本次修正也考量實務上屢見非法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考量其對環境生態所生負面影響及危害,於本準則第2條附表二及附表三增列新近易遭非法棄置的廢棄物種類(如廢電線電纜、廢木材混合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等)及違規態樣,提高應處罰鍰計算,藉此嚇阻不法行為。以非法棄置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為例,如未依規定清除或處理且涉及非法棄置者,依本準則將面臨至少8萬4千元之罰鍰,如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將加重10倍裁處數額。
鑑於本縣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層出不窮,環保局特推動營建廢棄物加強管制作為,針對列管工程及非列管工程加強稽巡查,確認廢棄物產出情形及是否妥善清除處理,如確定查有不法情事將依法處分;並持續架設多台監視器錄影取締棄置廢棄物行為。
環保局呼籲地區業者應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營建廢棄物,切勿隨意非法棄置,以免遭到高額罰鍰,並應保持工區整潔;如民眾發現不法情事,可電洽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2-336823或0800-056580處理,共同營造整潔的優質生活環境。
有關裁罰準則修正條文內容,可至環保局網站(https://kepb.kinmen.gov.tw/)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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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