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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籲善用環境用藥查詢系統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發布日期:2022/05/21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你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經過合法登記?本縣環保局指出,可至環保署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查詢即可,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如果想瞭解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https://topic.epa.gov.tw/evsu/mp-8.html)瀏覽。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保障消費者選用合法安全又有效的環境用藥,每年訂定「環境用藥查核計畫」函請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執行,110年環保機關查核環境用藥廣告、標示、偽藥及抽驗有效成分含量共計3萬7,621件,合格率98.7%。其中,環境用藥廣告查核1萬242件,違法廣告233件,違法廣告態樣大多數是民眾無照在電商通路平臺廣告販售殺菌消毒劑及蟑螂螞蟻藥劑等環境用藥商品;標示查核2萬7,260件,不合格計270件;抽驗117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0件;查獲未經查驗登記的偽造環境用藥2件;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局表示,現今透過電商通路平臺網路購物或拍賣相當便利,但環保署也提醒大家,如果不是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的業者,請民眾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包括殺蟲劑、防蚊掛片或防蚊液等等),因為違規上網販賣或廣告環境用藥,一經查獲將會被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環保局說,環保署也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的「3不原則」,「1.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2.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3.不推薦」,不要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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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