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0 記者:莊煥寧/綜合報導
配合聯合國「汞水俣公約」(Minamata Convention on Mercury)規範汞產品之管制,環保署公告修正毒性化學物質汞管理事項,加強我國汞之管理,以符公約規定。本縣環保局指出,本次修正除與國際公約管理接軌,更達成減少環境汞污染及保護國人健康。
依據環保署的說明,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於西元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規定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鈕扣型電池、開關及繼電器、照明燈具、螢光燈、化粧品、農藥相關產品及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血壓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等汞產品,全面嚴格限制產品含汞量,並於西元2021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
環保署因應本次管理事項修正,共召開4場次跨部會分工及管制研商會議,研商我國汞管理分工及管制策略,並研擬成立跨部會管制小組,共同為汞產品之進出口把關。環保署並召開3場次產品相關業者研商會議,均表示瞭解公約規定並逐步改用無汞替代品,環保署亦考量業者所提意見,參照公約豁免用途納入修正規定得以排除管制。
另為符合國際公約趨勢,環保署除修正管理事項外,更邀集農委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部及勞動部等部會署共同研訂「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並於2016年6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藉由跨部會合作,落實國內汞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