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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機關學校團體推動資源回收 環保局補助開跑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發布日期:2025/04/07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為鼓勵本縣轄內各機關、學校及團體積極辦理資源回收工作,金門縣環保局公告「114年度推動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工作之補助原則」,並即日起開放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114年5月15日。符合資格的單位,包括各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學)、政府機關、部隊,以及依法立案的社會公益團體、宗教團體、寺廟組織等,皆可踴躍向環保局申請補助。有關詳細補助內容及申請表,歡迎至環保局網站:https://kepb.kinmen.gov.tw/ 參閱下載。若對補助原則有疑問,可洽詢082-330556蕭小姐。


 環保局指出,本項工作補助經費以新台幣3萬元以內為原則,每一個案補助以每年1次為限,6年不超過3次為原則。補助項目包括:(1)業務費:辦理相關宣導所需之文具、宣傳單、海報等。(2)材料費:購置資源回收桶(箱、架)、廢乾電池回收筒、資源回收相關器具(如三輪車、手推車、自動秤……等)。(3)人事費:辦理宣導活動之講師費用。(4)其他:資源回收相關設施之設置、改善。


 另規定申請購置資源回收桶(箱、架)者【應有預估金額並說明設置地點】,每個資源回收桶(箱、架)補助經費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整,並應納入單位財物管理。申請購置或改善不銹鋼資源回收桶者,可參考該局提供之標示進行貼膜作業。另交通場站(包含港務處)則須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之規定,其標示應依資源回收桶設置種類標示資源垃圾類別字樣,可參考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設計之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桶識別標示圖案。


 環保局表示,資源回收分類工作須持續加強宣導及推動,為解決各單位經費不足問題及提高回收設施環境友善性,歡迎轄內學校、機關及團體等單位,依實際需求把握機會申請補助,以協助各單位回收設施分類更加完善。另因應陸客來本縣人潮增加,各觀光景點管理單位亦可檢視回收設施是否足夠或需改善,仍可透過本次補助讓設施更加完善。


 落實資源回收,從你、我做起,環保局誠摯邀請親朋好友一起來響應環保,讓金門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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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