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廢之廢電腦或廢資訊設備無需付費且可透過以下管道:1.電洽所在地清潔隊派員前往清運;2.電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3.送交回收業者;4.經由電腦販賣點逆向回收方式;目前環保署登記列管之回收商可至該署網站「環保主題區」進入「資源回收網」;再點入「回收業者專區」;再進入「回收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