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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07-27
廢棄物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
  1. 推動垃圾強制分類。
  2. 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
  3.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4. 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
  5. 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
  6. 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
  7. 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
  8. 各機關、社區、學校及民眾辦理資源回收管理輔導。
  9.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回收管理輔導及稽查取締。
  10.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登記管理輔導。
  11. 資源回收拾荒個體業者管理輔導。
  12. 無牌廢棄車輛違規佔用道路之查報及移置拖吊。
  13. 協助民眾辦理廢棄車輛報廢申請回收獎勵金。
  14. 督導本縣各鄉鎮公所辦理資源回收工作。
  15. 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及區域性廚餘堆肥設施之營運管理。
  16. 本縣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工作及區域性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設施之營運管理。
  17. 辦理廢食用油回收再利用工作。
  18. 辦理廢塑膠袋回收再利用工作。
  19. 督導各鄉鎮公所資源回收設施(備)興建、改善及營運管理。